故事回放:
今年年初,小華的爺爺去世了,去世前,他沒有留下任何遺囑。早在5年前,小華的父親就已去世。
除小華父親外,小華的奶奶還有三個兒女,F在,小華的奶奶想把自己一直居住的房子留給小華,可她的三個兒女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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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分析]先要看小華奶奶居住的這套房子是不是她與小華爺爺的共同財產,如果房產是爺爺去世前所購置的,那么房產就屬于老兩口的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的話,對這套房子的分割的原則是:因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首先有一半是屬于奶奶,剩余的一半作為爺爺去世后的遺產來分割。
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律規定繼承,即由奶奶和他們的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按人數平均分割屬于爺爺的那一半房產。小華的父親已去世,小華有權代位繼承,即代已去世的父親繼承遺產。所以,華奶奶無權對整個房產做出處理,她只能處理屬于她的那一半和繼承小華爺爺房產中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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