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電話連線宋祖德和經紀人均稱黃圣依早對星輝不滿,單方面解約屬實
星女郎黃圣依因私自接拍裸照等,其經紀人公司“星輝”決定將她雪藏。對此,黃圣依反應憤怒,歷數經紀人公司的種種不是,昨天更單方面宣布解約。本報記者電話連線與黃圣依一起在成都作宣傳的宋祖德以及黃圣依的經
紀人苗先生,他們均稱黃圣依所說一切都是真的。
由周星馳一手捧紅的黃圣依,因私自接下工作,為內地一以男性為主的雜志拍下一輯超性感照片,令之前苦心經營的玉女形象大為受損,并因此而損失了一個過百萬的廣告,經紀人公司港星輝公司決定將黃圣依無限期雪藏。對此,黃圣依反應憤怒,并做出了連串大反擊,歷數星輝的五大罪狀,聲稱自己曾受精神威脅,昨天更單方面宣布與星輝解除8年經紀合約,并表示就算對簿公堂巨額賠款也再所不惜。
罪狀一 恐嚇威協其拍片或代言
拍完《功夫》后,他們就一直采取恐嚇、威脅的手段逼我去做一些我不想做的代言,比如說目前所謂的“新星女郎”代言的那個游戲,他們一開始是找我的,我沒有興趣,他們就威脅我說,你不肯,我們會找人替代你,甚至《功夫2》你也別想拍了。
罪狀二 被逼簽下《功夫狀元》
我一直不想接拍《功夫狀元》,因為擔心畢業考試沒時間,可是公司竟把我關在香港辦公室里,逼我簽這部戲,說不簽不許走。我覺得很無助,于是就打電話給周星馳,他說可以跟我好好安排時間,然后我就簽了。
罪狀三 疑似人格分裂睡不著覺
我本來是個很開朗的人,可是現在我每天都睡不著覺,憂心忡忡。其實我已經很配合了,該償還的也已經償還了,但公司太沒有人情味,他們認為我就是應該無條件回報。我現在都有些人格分裂。
罪狀四 內地演藝活動無人打理
我是內地演員,大多數時間呆在內地,但公司絲毫不管我在內地的演藝活動安排。我只能自己找助理打理。一些雜志來找我拍封面或請出席一些頒獎活動,都是非商業性的。
罪狀五不負責任,說話不算數
這是個極不負責的經紀公司,公司很多藝人年紀小,沒有經驗,也不懂簽合約應該注意什么,稀里糊涂就簽了,現在追悔莫及。(袁媛)
連線采訪
宋祖德:她早就對星輝不滿
昨天17時30分,記者撥通了宋祖德的手機,就“黃圣依事件”采訪了身在成都的他。
問:黃圣依是在您身邊嗎?答:是,一起宣傳《天堂的眼睛》。
問:記得上海電影節期間您就披露過黃圣依對“星輝”的不滿?
答:是呀,我跟黃圣依算是好朋友嘛,那時還是在拍攝《天堂的眼睛》,閑暇的時候聊起來她就表達過跟“星輝”合作得很不愉快的意思。香港那邊太把藝人當商品了,還動不動就搞什么“雪藏”,F在這種情況,我看是遲早要發生的。
問:您也多次表達過想簽下黃圣依的意思吧?
答:對,我很佩服她這種為了理想而敢說敢做的精神。今天(7日)在飛機上我們一直在談合作的事,她表示如果解約成功的話,會優先考慮簽到我的公司來。
經紀人:
她說的那些全是真的
經過努力,昨天19時,記者撥通了被黃圣依稱為是“自己的經紀人”的苗先生的電話,他的聲音大約在30歲上下,具有濃郁的上?谝簟
問:黃圣依所說的那些發生在香港的不愉快的事情都是真的嗎?
答:當然是真的了,她說的那些全都是真的。
問:那“星輝”方面為什么全部都否認了呢?
答:他們是無賴嘛!厚顏無恥!問:請問您是黃圣依的經紀人吧?答:是的呀。問:方便在稿子里這樣稱呼您嗎?答:你就不要提我的名字了!問:那是為什么呢?答:現在是特殊時期嗎?
問:那您覺得我應該在稿子里怎么提您呢?
答:隨便你怎么提好了。我要接另一個電話了,再見吧!(許城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