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廳近日下發《浙江省公安機關清理民警經商辦企業和民警親屬利用民警職權或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工作意見》,這一國內公安系統首創的制度明確:民警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家屬不得在其管轄權限內經營與警務工作緊密聯系的行業。如若違反規定拒不退出經營,民警將被調崗,領導必須辭去職務或調整
職務。該廳將在9月底前完成民警涉商的清理工作。 “為了防患于未然,更為了關愛民警,我們出臺了這一意見。”浙江省公安廳有關部門負責人向早報記者解釋嚴禁民警經商的初衷。 此次清理工作的主要范圍是浙江省公安機關民警,重點是科所隊長以上領導干部和直接行使公安執法管理權的警種民警。主要是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消防這幾類民警。 浙江君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梅寧認為,浙江公安機關能設立制度,將民警與“商警”隔離開來,將執法者與裙帶案、人情案分離開來,是主動避嫌、從外部制約的良好嘗試。但這一制度實施后可能會導致一些守法經營的民警及其家屬擇業范圍受到一定限制,增加了他們的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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