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衛生部昨天發布《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對全國數百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衛生要求做出了詳細規定,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規范》規定:加工經營場所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圈養、 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在加工經營場外設立圈養、宰殺場所的,應距離加工經營場2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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