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王某因生活瑣事與我發生爭執,把我打傷。我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王某賠償我經濟損失。但當時我沒有要求王某賠償我的精神損失,現在我還能就該事另行起訴要求王某賠償我精神損失嗎? 律師解答:您不能另行起訴要求王某賠償精神損失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 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未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基于同一事實另行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李廣
律師解答:您不能另行起訴要求王某賠償精神損失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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