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人流手術后20天,胎兒卻仍在母體中茁壯成長!此等怪事讓不得不面臨第二次人流手術的李芳(化名)深受打擊。更令她心寒和氣憤的是,給她做手術的中鐵二局中心醫院不僅沒有承認錯誤向她道歉,還以“吸宮不全屬于正常現象”為由推卸責任。昨日,在數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李芳表示將通過法律途
徑為自己討個說法。
當事人講述 手術后頻現不良反應
據李芳講,7月2日,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位于成都金牛區沙灣的中鐵二局中心醫院做了B超,檢查報告顯示她已經早孕。當日,她在該院做了無痛人流手術,醫生告訴她手術很成功。包括藥物在內,李芳因為此次手術花了近700元。隨后,李芳向單位請假20天回家休養。
李芳說,幾天后,她覺得肚子很不舒服,于是打電話到醫院,醫生在詢問情況后告訴她,這屬于正常的術后反應,建議她吃點消炎藥。然而,盡管按照醫生的吩咐吃了不少藥,李芳的腹脹、嘔吐等不良反應并未好轉。
再檢查胎兒仍在生長
7月22日,李芳再次到中鐵二局中心醫院檢查。B超檢查結果令李芳震驚:腹中有一胎兒,發育正常,有胎心閃動現象,與20天前做手術時相比,胎兒長大了許多。醫生建議李芳立即做無痛人流手術,李芳當即告訴對方自己20天前已在該醫院做過人流手術,現場的醫生大感意外。李芳說:“胎兒已經那么大了,如果生下來,我吃了那么多藥,肯定會有影響,如果不生,我將面臨第二次人流手術,在短短20天內做兩次手術,我簡直想都不敢想!”說到此,李芳已淚眼汪汪。
院方表態 不是手術不當我們沒責任
22日,無法接受胎兒仍活在腹中事實的李芳找到醫院,要求給個說法。雖然雙方多次協商,但沒有結果。該院蔡院長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人流手術中出現諸如吸宮不全等情況是很正常的,與個體因素有關,而不是手術不當造成的。另外,手術前,對方是在術前知情同意書上簽了字的,而同意書上已寫明“醫生已向我說明了術中可能發生人流綜合癥、出血,極少數人可能出現空吸、漏吸、吸宮不全等情況”。因此,院方認為自己沒有責任。
事態進展 協商未果雙方不歡而散
經過三次協商,院方提出了處理意見:免費為李芳再做一次無痛人流手術,并指派主任醫生,出于人道主義,支付李芳1000元營養等費用。李芳沒有同意這個意見,她堅持認為,院方首先應該承認錯誤,并向她賠禮道歉,接下來再談是否再次手術和賠償等事宜。雙方再次不歡而散。李芳及其親屬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律師觀點:術前同意書屬霸王合同
李芳的代理律師譚先生稱,調解過程中,院方始終堅持其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且沒有過錯,因此,對給患者造成的損害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其實,院方提供給患者簽署的《術前知情同意書》是由成都市衛生局預先擬訂的,屬于格式合同(霸王合同)的范疇。而《合同法》第40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
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因此,即使當事人簽署了知情同意書,院方也不能因此免除責任。(記者龐山嵐 實習生吳錕
攝影劉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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