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備受矚目的原全國人大代表桑粵春涉黑案在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法官當庭宣讀判決:判處桑粵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8日13時30分許,在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上,法警將桑粵春等6名被告帶入審判大廳,此6人均為不服一審判決 而上訴人員。吉林省高院最終駁回了此6名被告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法官當庭宣讀終審判決:被告桑粵春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奸罪等14項罪名成立,維持原判。
28日13時30分許,在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上,法警將桑粵春等6名被告帶入審判大廳,此6人均為不服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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