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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被押上執行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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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車內是各種先進設備 |
據《華商報》報道,1997年,昆明市在全國率先采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前天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對王建華及另外三名死刑犯執行注射死刑,記者近距離看到了注射死刑的全過程。
28日上午9時40分,法院工作人員開始對四名死刑犯執行注射死刑。首先被執行的罪犯是王建華,F年68歲的王建華表情鎮靜,執行法警將其固定在注射床上,從打開的后備艙門推上執行車。待注射車停穩,執行開始。
第一步:打“通道”
“專業通道人員”將針頭扎入王建華的靜脈血管,這與平常打吊針時進行的靜脈注射完全相同。此步驟是整個執行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步驟。
第二步:注射藥品
執行過程需要注射兩針,采用的藥品分別被稱為“1號藥”和“2號藥”。待執行號令一發,執行人員的手指在“注射鍵”上向下用力,“1號藥”即刻進入死刑犯體內,隨著注射泵壓力器的起伏,“2號藥”也緊隨其后注射進死刑犯體內。
幾秒鐘后,電腦顯示屏上的腦電波從有規律的波動變成幾條平行的直線。此時,打印機開始工作,腦電波的前后變化被清晰地印在紙上。這將作為死刑報告的主要內容。
第三步:死亡確認
由法醫根據心跳、呼吸等來確認罪犯死亡。
執行王建華的時間約為1分鐘。隨后,被執行的三名罪犯中最長執行時間為1分30秒。
新聞鏈接
注射藥費國家承擔
目前,我國有近10個中級人民法院實行注射死刑。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介紹,與槍決死刑比較,注射死刑更文明、更科學,死刑犯的痛苦和心理壓力減少。以前執行死刑大量動用武警和其他警力,而注射死刑牽扯范圍小,法院可單獨完成執行。注射藥品價格約300元人民幣,這些費用均由國家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