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據法制晚報報道,很多消費者都有過在超市里翻來覆去地找某個商品的生產日期的經歷,這樣的困擾將在今年10月1日結束,新國標將規范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其中,《通則》明確指出,如日期標示采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方式,應標示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如
果標志在他處,應注明詳細的標注位置,不得以見外包裝等模糊帶過。 記者25日從質監部門獲悉,《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所有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預包裝食品是指“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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