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當網絡下載音樂成為一種潮流,提供便利條件的搜索引擎卻站在了“盜版”的邊緣。昨天,記者從中國數碼版權管理公司源泉公司獲悉,該公司正要求中國最大的在線搜索引擎百度刪除提供盜版流行歌曲的網站鏈接。
源泉公司首席運營官李岱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敦促百度刪除此類盜版鏈接的行為一個月前
就已經開始,“僅以歌手滿江的一首歌曲為例,百度已經刪除了3000多個音樂文件的網頁鏈接。目前,我們正與百度就其5萬多個相關網頁鏈接展開討論”。但百度未就此事作出評論。
據介紹,源泉是國內第一家以網絡平臺模式提供在線版權保護及交易的服務企業,擁有包括環球音樂出版公司、BMG和國內30多家唱片公司授權的數萬首歌曲曲庫。“簡單來說,通過與唱片公司簽約,源泉也就成為了其作品在無線互聯市場的唯一合法輸出口,我們為唱片發行商追蹤盜版行為并管理音樂授權許可。事實上,我們不只與百度進行溝通,所有的搜索引擎都在我們的關注范圍內,這項網絡打假我們會一直進行下去。”李岱如此告訴記者。
在創建源泉公司之前,李岱是著名音樂頻道CHANNELV的中國區首席運營官。
來自百度公關部的消息稱,由于百度正處于為在美國上市做準備的特殊期間,因此,不給予任何評論。不過據百度內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透露,雙方已經就此事達成和解。
記者在百度的有關上市文件看到,百度援引的調查稱,公司22%的網站流量由MP3搜索平臺產生,這個MP3搜索平臺方便用戶免費下載并播放大量來自第三方網站上的流行歌曲。同時,百度稱,并不能保證所有的鏈接能夠符合相應的版權,版權所有者可以加強維護并且尋求其權利。“和mp3業務相關聯,我們面臨著違反版權的危險,當然,這一考慮也可能導致減少第三方的MP3網頁的利用”。
[專家說法]
百度間接侵權
復旦大學法學院王俊告訴記者,百度提供盜版歌曲網站鏈接的行為構成了間接侵權。王俊指出,盡管百度本身并沒有提供盜版歌曲的下載,但是今年5月30日實施的《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第二條規定,根據互聯網內容提供者的指令,通過互聯網自動提供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內容的上載、存儲、鏈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對存儲或傳輸的內容不進行任何編輯、修改或選擇的行為,都適用辦法。而百度正是提供了一系列的搜索功能。
同時,《辦法》第五條規定,著作權人發現互聯網傳播的內容侵犯其著作權,向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機構發出通知后,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關內容。對此,王俊指出,由于百度是間接侵權,只有在權利人發出相關通知,百度在24小時內不采取相關措施,才會被要求承擔實質侵權責任。
作者:□晨報記者馬偉偉魏宗凱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