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濟南7月11日電 為適應農村稅費改革后的新形勢,切實減輕基層財政負擔和農民負擔,確保鄉鎮政權正常運轉,山東將全省鄉鎮機構減少半數以上。自2000年至今,全省鄉鎮機構由改革前的8個,精簡到3-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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