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世昕
今年3月底向媒體率先披露圓明園湖底防滲事件的張正春在電話中告訴記者,雖然圓明園事件把他本人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但100多天來社會各界的唇槍舌劍創造了公眾參與環評的范本。如果說圓明園事件留下了什么的話,恐怕是事件本身不斷波折過程中凸顯的一輪輪透明公開。
圓明園事件創下的“第一”
按照業界的說法,圓明園事件從“案發”到今天,創造了環保領域的若干“第一”:環保總局第一次就一個項目召開聽證會;環保總局第一次點名批評不負責任的環評機構;環保總局第一次把一個敏感項目的環評報告公開。“環保事業不是少數人的事業,是全民的事業,需要全社會的共同行動。”今天,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岳用這句話解釋為什么環保總局在圓明園事件中不斷地創造公眾參與的第一次。
3月31日國家環保總局公開叫停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4月13日該局舉行聽證會,7月5日該局網站公布清華大學提交的環評報告,每個環節都給了媒體全面發揮的余地。
有業界人士評價說,參與評說的專家人數遠遠超過了環保總局組織的任何一次專家論證會。而國家環保總局的人士也曾表示過,他們很認真地關注每一條來自各方的意見。
若干輪的公開有怎樣的意義?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說,他們實際上就是想做一個探索,政府自己設立一個公開的平臺,讓各種意見集中,把政府有關決策和所有的環節都向社會公開,決定的內容及時向社會公布。通過公開使政府的執政行為能隨時接受公眾和輿論的監督,有利于提高我們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執政水平。“一輪輪透明公開的背后,環保總局肯定頂著巨大壓力。”張正春說,在這個事件過程中,他曾經因為輿論的壓力退縮過,甚至猶豫過要不要參加聽證會,但他逐漸感覺到和他一起頂著壓力的還有許多人時,他就繼續堅持著一個學者的良知。
盡管有言論認為在圓明園事件上,環保總局有作秀之嫌,但今天潘岳仍然強硬地表示,今后對關系國計民生和公共環境權益的重大敏感項目,還要更多地采取聽證會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逐步健全公眾參與的機制。
圓明園事件暴露環評市場潛規則
在圓明園事件中,除了聽證會外,另一個高潮就是國家環保總局點名批評了不敢接手圓明園環評的北京師范大學。
為什么環評單位寧可冒著被環保總局曝光的風險,也不愿意接下圓明園的環評項目?
專家認為,圓明園防滲工程環評的難點在于,圓明園防滲工程社會影響大,評價單位心理負擔過重。如果評價結論是拆膜,圓明園肯定不滿意;如果結論是不拆膜,社會上好多人不滿意;如果是只拆一部分,圓明園和社會上大部分人不滿意,認為環境影響評價和稀泥,是“紙老虎”。
長期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專家尹先生則認為,是環評市場的一些潛規則逼得環評單位躲開圓明園工程。
尹先生說,在他們接手的環評工程中,確實有一部分委托單位在簽合同之前要求只能先支付1/3的環評費用給環評單位,剩下一多半的費用就要等到審批部門通過環評報告以后再支付。為了拿到全部的環評費用,環評機構只得“努力”搞出一份能很快被審批部門通過的環評報告。
尹先生笑稱,盡可能地讓環評報告被通過似乎成了環評單位的“職業道德”,要是誰搞的環評報告不能被通過,拿不到全部的環評費是小事,以后還怎么在業界混?有少數環評機構幾乎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所以一些環評機構在圓明園事件上有所顧忌也是可以理解的。
國家環保總局當時的表態是,圓明園整治工程環評“難產”,暴露了環評單位的道德危機,因逃避社會責任和風險而拒絕環評的現象必須引起高度關注。
環保總局將出臺系列措施,對不能保證環評質量和逃避社會責任的環評單位和環評行為,進行處罰和整頓,以杜絕環境影響評價流于形式,防止環評單位在經濟利益面前喪失工作原則。
這些措施包括:加強對環評單位的定期考核和管理;健全評價責任追究制度;建立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制度和競爭機制。
圓明園事件還沒有結束?
清華大學提交的環評報告被公布后,中國農科院的姜文來博士對記者說,環保部門的使命已經完成得差不多了,而現在必要的是相關綜合決策部門應該再舉行一次聽證會,全面討論、平衡圓明園的問題。姜文來曾作為專家參加了國家環保總局4月13日舉行的聽證會。
有評論人士說,是否影響環保生態只是判斷防滲工程是非功過的關鍵點之一,而非全部,大家在企盼環評報告早一天揭開蓋頭的同時,不應忽略了圓明園防滲工程的另一個關鍵點:防滲是否違反了文物保護法?
在4月6日環保總局召開的圓明園防滲環境影響座談會上,北京市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代表均明確表示,他們未批準圓明園管理處,以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為名,進行“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項目”。
動用吊車、挖掘機等重型機械,用紅磚、水泥和防滲膜等新材料,對原有駁岸所做的推倒重來的防滲式整修,顯而易見,圓明園防滲工程不僅違反了環境影響評價法,而且有違反文物保護法的嫌疑。
在5月24日北京市舉行的圓明園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文物局曾表示,正在對整修駁岸一事進行調查,但至今未見有任何調查結果公開。
本報北京7月7日電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