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力)由于家里窮,一直娶不上老婆,49歲的吳天(化名)竟把欲望發泄在自己收養的11歲養女身上。而這場發生在小吳花(化名)身上的噩夢竟長達兩年之久。近日,這個喪失倫常、觸犯法律的吳天,被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判處8年有期徒刑。
吳天是沙坪壩區某小鎮上的普通農民。由于家里窮,當時已
經38歲的吳天仍然沒有娶上老婆。
1994年的一天,小鎮上來了一對年輕的外地夫婦,他們一個抱著個2歲左右的女嬰在鎮上找愿意收養孩子的人。有這好事,吳天的堂姐吳紅(化名)第一個就想到了弟弟吳天。就這樣,吳天收養了這個女嬰,取名吳花,并把出生日期登記為1992年3月21日。
由于吳天家里很窮,吳花從小就跟養父睡在同一張床上。2003年吳花11歲,下半年的一天,吳花與養父吳天和往常一樣同睡在一張床上,吳天趁吳花熟睡之機,爬上了吳花的身上,一邊用語言威脅吳花,一邊對吳花實施了強奸。之后,吳天威脅吳花不得向別人說此事,否則要打她。從此之后,這一切對吳花來說成了經常發生的噩夢。
2005年4月26日,吳紅和老師發現了吳花身上有一張百元大鈔。這讓吳紅十分吃驚,這么一個小孩子,在這樣一個小鎮上,哪兒來的這百元大鈔呢?經過追問,吳花才說出了驚人實情。吳花的老師覺得事情非常嚴重,便馬上到當地派出所報了案。
派出所馬上派人將小吳花接去醫院作檢查,結果發現吳花的處女膜環三點處有陳舊性裂痕,處女膜及陰道口充血明顯。他們馬上找到了吳花的養父吳天。吳天一五一十地將這兩年來對吳花施暴的犯罪事實供述了出來。
今年6月16日,沙區法院對吳天強奸養女一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面對證據,吳天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他否認是強迫吳花。經過審理,法院最終判決吳花有期徒刑8年。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