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報訊 (記者項鳳華)
記者昨天從市勞動局獲悉,今年1-6月,勞動監察部門處理拖欠民工工資的案件是去年全年的1.6倍,其中建筑行業占了80%左右。
“今年拖欠民工工資的形勢依舊很嚴峻,”南京市勞動局監察支隊延振寧隊長說。據其介紹,今年下半年勞動部門的工作重點,是在建筑行業強制推行“月薪制”。
延振寧說,根據建筑領域民工流動大,平均流動率約為3個月的特點,各建筑企業必須與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由項目部、包工頭和民工簽合同。同時,將在全市推行一種新工資表,分別列出應發、實發、未發工資三部分,民工要簽字認可,以這種硬手段來推行月薪制。建筑業企業每月至少一次支付民工工資,工資必須以貨幣支付,不得以飯票等實物抵充;工資結算周期超過一個月的,應當每月預付工資,預付的工資不得低于南京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承擔工期不足一個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務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施工任務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全額支付職工工資;工程停工、窩工期間職工工資的支付,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辦理;建筑業企業與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在辦理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和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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