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 為達到201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體系、政策體系、創新體系的目標,國家將“五管齊下”,采取五大措施推動循環經濟建設步伐。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姜偉新25日在此間舉行的“建設節約型社會國際研討會”上說
,首先要更新發展觀念,徹底改變重開發、輕節約,重速度、輕效益,重外延發展、輕內涵發展,片面追求GDP增長,忽視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傾向。 其次是要加強宏觀指導。姜偉新透露,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和各地政府正在組織研究“十一五”規劃的重要指導原則,將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編制“十一五”規劃的重要指導原則,用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指導編制各類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城市發展總體規劃。 三是完善政策機制。國家將加快資源性產品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進程,建立和完善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資源性產品價格。 四是要突破技術瓶頸。姜偉新說,今后國家將組織開發和示范有重大推廣意義的減量技術、替代技術、能量梯級利用技術、延長產業鏈和相關產業鏈技術、“零”排放技術、回收處理技術、綠色再制造技術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術等,努力取得關鍵技術的重大突破。 五是要健全法規體系。將加快循環經濟立法進程,依法推進循環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已經頒布了清潔生產促進法,在新修訂的環保法規當中也包含一些發展循環經濟的內容。但總體上看,法制建設仍然不能適應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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