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如果你發現有人在偷接自來水用,你可到自來水主管部門和單位舉報他,他們將從追回來的水費中拿出10%來鼓勵你。記者從市海潤自來水集團公司獲悉,為了鼓勵市民舉報盜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耗子”和破壞城市供水設施的行為,該公司近日重新制定了舉報獎勵辦法,把獎金數額由原來的按追繳水費金
額5%獎勵舉報人提高到10%,該獎勵辦法已開始施行。 據介紹,按照新的獎勵辦法規定,城市公共供水主管部門和單位將在結案后5日內把追繳水費金額的10%獎勵舉報人。新的獎勵辦法還新增了舉報故意毀壞公共供水設施獎項,可根據案值大小一次性獎勵舉報人50至1000元,但要求受獎者必須是第一舉報人。舉報方式包括電話、信件或直接到位于太平路55號的市海潤自來水集團公司稽查隊舉報,舉報人實名、化名均可。 按照前不久我市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打擊盜用城市公共供水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規定,盜用城市公共供水行為包括:未經城市公共供水企業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上接管盜水的;擅自在供水管、暗渠盜水的;非火警擅自啟用公共消火栓和無表防險裝置盜水的;繞越城市公共供水企業結算用水計量裝置盜水的;擅自拆除、改裝、更換、破壞、加裝作弊裝置和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結算用水計量裝置以及修改、偽造計量數據盜水的;采取非法充值等方式利用預付費式水表盜水等行為。(本報記者霍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