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東京6月15日電日本國會眾議院14日在執政黨贊同而在野黨反對的情況下,以多數票通過了《自衛隊法修正案》。修正案對日本自衛隊攔截來犯彈道導彈的法定程序進行了修改,規定防衛廳長官有權直接命令部隊攔截彈道導彈。 《自衛隊法修正案》還需參議院全體會議通過后
方能生效。日本現行的自衛隊法規定:發現敵方有發射彈道導彈的意圖和征兆之后,防衛廳長官必須首先向首相報告情況,并請求發布攔截命令,然后首相再召開內閣會議研究討論,批準防衛廳長官的請求。防衛廳長官得到授權后向有關部隊發布攔截命令,部隊實施攔截。 修改后的自衛隊法規定,日本內閣在平時就批準“緊急應對要領”,授予防衛廳長官事先直接發布攔截命令的權限。防衛廳長官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事先給部隊下達攔截彈道導彈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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