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蘭再婚老伴去世后,繼子李某說她現在居住的房子是他父母掏錢買的,說她無權繼承這處房產,讓她搬走。 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健認為,李某侵犯了她的合法權益。根據《繼承法》規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雙方各占50%。李某母親去世后,其所占的50%由李某和父親各 繼承一半,所以,李某占此套房產的25%,她的父親占75%。李某的父親去世了,父親的財產即75%由李某和繼母共同繼承,即李某和張玉蘭各占37.5%。崔燕
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健認為,李某侵犯了她的合法權益。根據《繼承法》規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雙方各占50%。李某母親去世后,其所占的50%由李某和父親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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