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洗染行業因經營者責任造成損壞丟失衣物的,將必須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從今年10月1日起,由北京市商務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洗染業規范”將正式實施。 對消費者最為有利的規定是,如果洗滌未達標準或衣物損壞、丟失,經營者須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重新加工、退還洗染費
或者賠償損失。其中對價格超過2000元的高檔服裝,可實行保價精洗。由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做出書面約定,如果洗滌未達標準或衣物損壞、丟失,經營者應根據收衣時與消費者議定的價格,予以全額賠償。 業內人士表示,該規定不僅使賠償責任得以分清,還有利于洗染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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