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產業化的可行性分析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是政府舉辦的、非贏利的、普及文化知識、傳播先進文化和保障大眾基本文化需求的各種文化機構和服務的總和。公共文化服務要保持其公益性、文化性和社會教育功能。根據我國政府上世紀90年代對產業的劃分,公共文化
服務體系屬于第三產業的第三層次,即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這一部門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科學研究、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等事業。很顯然,這一部門盡管與經濟有著直接聯系,但其本身并不是經濟部門。所以,承認公共文化事業是一種產業,并不意味著公共文化活動是一種經濟行為,這也可以從政府部門屬于第三產業第四層次中得到佐證。所謂公共文化體系產業化,其本意不過是將公共文化活動作為一種產業對待,但不是把公共文化事業作為企業來經營。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作為文獻信息中心和終身教育機構,從其產生之日起,就以公費支撐、無償服務為特征,這就是公共文化體系的公益性。應當承認,政府對公共文化事業實行無償投入以支撐公共文化體系對公眾的無償服務,確實在財政上構成了一定的負擔,但從社會發展的全局來看,政府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無償投入在提高民眾素質、滿足民眾精神需求、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文獻信息支持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從而在總體上提高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效率,降低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本,因而其社會效益遠遠高于政府的實際投入。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產業化與公益性可以并存發展。促進信息資源利用、提供高效信息服務是公共文化體系在信息時代的主要職責。信息服務作為一種智力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的高級服務形式,凝聚著信息工作者的勞動智慧,包含了信息勞動附加創造的價值,但傳統的運行體制割斷了公共文化事業與社會發展需求的聯系,員工的勞動價值得不到體現,社會地位得不到承認。這種狀況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對信息的需求。公共文化事業應該將公益性與產業化相結合,正確處理好兩者的辯證關系,形成投入產出機制,以確保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穩定、健康地發展。公共文化體系公益性與產業化的辯證關系應該是:公益性是基礎、是核心,產業化是形式、是手段,即公益性是實現產業化的前提,產業化是推動公益性的手段。實行產業化并不是判斷公共文化體系公益性與否的標準,就如同市場經濟并不是判斷姓“資”還是姓“社”的標準一樣,而是為了更好地體現公共文化事業的公益性,促進公共文化事業的良性發展。
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產業化的策略
主業與副業的關系。在肯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開展產業運作的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掌握好一個“度”,應該認識到公共文化事業單位仍然是公益性事業單位,產業運作只是作為一種解決經費緊張的手段,公共文化事業不能為了創收而將那些本屬于為公眾提供無償服務的“主業”也劃進經營創收范圍。不能為了抓經濟收入而沖淡、忽視了公眾服務工作。公共文化體系應當在確保“主業”的前提下開展經營創收,避免為了抓“副業”而不去重視“主業”的現象發生。正如十六大報告所指出的,“發展各類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都要貫徹發展先進文化的要求,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國家政策和經營理念的關系。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產業運作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因此,應架構實現自身價值目標的產業運營機制,樹立開拓、競爭、發展等現代經營理念。但在經營方式、經營范圍、經營內容上,不能率意而行,應當有一定的政策限制和有自己的禁區,不要為了經濟利益而去打國家政策的“擦邊球”,去闖“紅燈”。
充分利用資源。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展文化產業要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的需要,也應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轉,充分利用各級政府提供的有關文化產業優惠政策和自身優勢。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培育文化產業新的經濟增長點,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深化改革、增強活力、壯大實力的必然選擇,它必將有力地促進公共文化事業的長遠發展。
人員培養。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開展經營活動,必須有專門的機構和相關人員來操作,產業經營人員不同于專業工作人員,要求既要懂經營管理,又要熟悉市場營銷,這種人才在公共文化體系中十分缺乏,應重視對經營管理人才的培養。此外,還可引進或聘用有一定專業背景的復合型人才。這樣才能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真正擁有一支開拓創新、懂管理、善公關、肯吃苦、會創業、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經營隊伍。而一旦確定了人選,就要給予充分信任和理解,不要求全責備,使具體人員能放開手腳,充分施展個人才華和能力,而公共文化事業單位則在重大決策上給予必要指導與支持。
建立與完善經營管理機制。建立競爭機制、激勵機制和獎勵機制,是增強經營人員的競爭意識、創新意識、爭先意識、危機意識的重要手段。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今天,公共文化體系建立與完善經營管理機制是開展產業運作的當務之急。在利潤分配上既要防止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的現象,又要避免以強調改善職工的生活福利與發放獎金為由而將利潤分光用光的情況出現。對于不斷開拓、勇擔風險的經營管理人才,對于他們的成績要充分肯定,否則會挫傷職工的積極性。只有在完善的經營管理機制的保證下,才能確保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產業運作走上長期、健康穩步發展的良性軌道。 任作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