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日,記者從青島市林業局(城市園林局)獲悉,5月31日,我市將結束今年春季的森林防火期。在今年的森林防火期間,有21人因在林內違規用火受到行政處罰,其中1人被拘留,20人被罰款;另有3人因過失引發森林火災,被刑事立案。 根據《青島市林地防火條例》 規定,我市每年的森林防火期為11月1日開始到翌年的5月31日結束,如遇干旱年份,適當提前或延長。(記者田璐)
根據《青島市林地防火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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