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天,酒后駕駛肇事逃逸中刮傷警車、漫罵交警后又醉臥派出所的崔某被依法拘留7天,直到這時,醒過神來的崔某才知道自己只顧貪杯闖下了大禍。
5月24日中午12時30分許,城陽區上馬街道林家社區居民崔某在朋友家推杯換盞后,自告奮勇前往東張村去接人,當他駕
駛小貨車沿岙東路由北向南行駛至上馬喜盈門超市路口處時,與順向行駛、正等待左轉的一輛越野吉普車相刮。崔某下車與吉普車交涉,適遇城陽交警大隊肇事處理科民警處理完附近一處交通事故后經過此處,立即著手處理該事故。正當民警在制作交通事故現場圖時,崔某竟私自發動車輛逃離現場,并刮壞停在現場附近的警車。發現崔某逃逸后,上馬交警中隊民警迅速布控,在下一路口處將其堵截住。未成想崔某下車后滿身酒氣,站立不穩,對執勤干警進行漫罵。上馬派出所民警聞訊后趕到現場,將崔某帶至派出所并抽血化驗。在派出所內,崔某一直睡到第二天清晨才逐漸醒了酒。
經化驗,崔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228mg/ml,屬于醉酒狀態。一般來說,體內酒精含量超過80mg/ml就屬于醉酒。據清醒后的崔某交待,其在朋友家一共喝了四種白酒,具體喝了多少記不清了。至于駕車過程中發生的事情,他不能完全記清,只覺得萬分后悔。(曹為鵬
李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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