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9時,79歲的韓女士因心臟病突發,被家人送到安貞醫院搶救。經急診搶救室搶救后,原本應重癥監護的韓女士,卻被醫護人員送入一普通病房的加床。15日上午,韓女士去世。17日,家屬去醫院辦理出院手續時,卻意外發現醫生護士正在涂改病歷,家屬開始質疑這份病歷的真實性。
危重病人被送錯
病房
韓女士的四兒子陳亮(化名)說,5月14日晚上8點,母親說自己胸悶、頭暈,心里不太舒服。他們立即將母親送往附近的三級甲等醫院安貞醫院。晚9點左右,韓女士被送進急診科的搶救室。韓女士被診斷為廣泛前壁心梗。經過1個小時40分鐘的搶救,醫生告知家屬,病人情況危重,需要繼續住院治療。
陳亮說,10點40分,急診科的一名大夫和六名家屬一同護送病人去住院處。“住院處的醫生看過住院證后,說送到三樓。我們從一樓乘電梯上了三樓。”
陳亮等人來到三樓15病房,“這是一個三人間病房,母親的病床挨著墻邊,空間十分狹小。我們只能站在病床兩側,一人托腿,一人托臀,另一人托上身,將母親慢慢平移到病床上。”陳亮說。
這時,陳亮走出病房,對同來的急診科大夫說,“您把我媽放在這兒,是不是我媽病情好轉了?”這名急診科大夫找到護士,護士說,“我們再打電話問一下。”5分鐘后,護士告訴家屬,病人被送錯病房。
“大家又用同樣的辦法把母親重新抬回移動病床,再乘電梯下到二樓的重癥監護室。”陳亮說,“我隱約聽到母親痛苦地說,‘你們到底在干什么?’最后,到達重癥監護室的時間已是晚上11點40分。”
15日上午8點半左右,韓女士再次出現嘔吐、胸痛等癥狀。經過搶救無效,9時50分,韓女士死亡。
家屬遇醫院修改病歷
5月17日,事隔兩天后,陳亮等來到安貞醫院醫務部,希望就轉錯病房一事,醫院能給個說法。
當日上午10點左右,醫務部一名佟姓女工作人員接待了病人家屬,稱前一天,院方已將此事報給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并當場打電話通知重癥監護室將韓女士的病歷送到醫務部封存。“但10多分鐘過去了,病歷仍沒有送上來。”陳亮說,11點30分左右,佟大夫第二次打電話催促,重癥監護室的答復是:病歷在一名姓王的大夫手中,他正在往醫院趕。
“這時,我和妹妹就去太平間辦理手續。”陳亮說,在回醫務部途中,他又折回二樓重癥監護室。“當時,重癥監護室中央工作臺上坐著一名女護士,桌面上攤著七八張寫滿字的‘紙’,女護士手中拿著一個刀片正在刮其中一張。旁邊一名男大夫還在寫著什么。”陳亮心想:“病歷遲遲不送上樓,他們不會是在改我媽的病歷吧?”
他一邊與一名李醫生交談,一邊往工作臺前湊。“我一眼望過去,紙上真的寫著母親的名字。當時我十分震驚,一把按住工作臺上的七八頁紙。”
“你們在涂改病歷!”陳亮已經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走,我們去醫務部。”陳亮將按下的七八張病歷按順序收入信封中。
隨后,陳家兄妹和李大夫一同拿著病歷去醫務部。家屬復印下除醫生主觀病歷外的所有原始病歷,醫務部當場將原始病歷封存。
病歷護理記錄日期有誤
在陳亮出示的病歷復印件中,夾雜著一張吳姓的病人病歷。“這是當時按下的七八張病歷中的一份。吳的病情與母親相仿,都有心臟病和糖尿病,我們懷疑他們是在照著別人的病歷,改我母親的病歷。”
病人家屬說,病歷中存在明顯的錯誤,病歷中一張護理記錄記載的時間是5月12日,但韓女士5月14日才入院。“那么這張病歷是誰的?”重癥監護室馬主任看過病歷后,稱是急診搶救室的醫生筆誤將日期寫錯。
家屬稱,如果按照院方的說法,年齡和出院情況可以隨意涂改,那么病歷其他內容的真實性如何保證。
醫院稱病歷非一次完成
5月20日上午10時,家屬方、院方和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一名姓劉的總監三方在場的情況下,將17日封存的原始病歷解封。
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劉總監表示,原始病歷暫由院方保管并做調查使用。調解委員會將在24日再次來到醫院對病歷作調查。
下午4點,安貞醫院分管醫療的白副院長、重癥監護室的馬主任及醫務部王副處長共同接待了病人家屬。白副院長首先就轉錯病房一事向病人家屬道歉。但他表示,轉錯病房延誤時間,并不是導致病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重癥監護室的馬主任說,經過初步調查,17日醫務部通知封存病歷前,病歷由一名姓王的大夫保管。當時電話通知他來醫院。而且在病歷封存之前,需要再檢查一遍病歷。醫生修改的只是住院病歷首頁中的年齡和出院情況中好轉和死亡欄中劃的“勾”。
白副院長表示,任何一名醫生都不可能將病歷一氣呵成。
本報記者 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