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東京5月13日電 日本東京高等法院13日上午就“平頂山慘案”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支持東京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駁回了中國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謝罪并給予賠償的訴訟請求。中國原告和日本律師團對判決表示強烈不滿,準備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上
午10時半,東京高等法院審判長宮崎公男僅用數秒鐘宣讀完判決結果后便退出了法庭。在法庭旁聽的日本友人當即發出憤怒的呼聲,抗議審判長作出如此不公正的判決。一名日本女青年聽了判決后流下了眼淚,她對法院作出這樣的不公正判決表示難以置信。 熱心為中國原告打官司的日本律師大江京子介紹說,法庭判決書明確認定了“平頂山慘案”和三名原告的受害事實,但以日本政府不對《國家賠償法》實施前的國家行為承擔責任,即所謂的“國家無答責”為由,駁回了原告的所有訴訟請求。但判決書也指出,本案原告受到了莫大的精神痛苦,不能說日本政府對戰爭受害者給予了充分的賠償。 專程從中國趕來的原告楊寶山對法院的判決表示強烈不滿。他說,他打官司的目的是要替3000多名死難者向日本政府討個公道,但日本政府既不謝罪也不賠償,令人感到無比憤怒。他要求日本政府承認事實和謝罪,出錢修建“平頂山慘案”死難者陵園,并為不再發生“平頂山慘案”這樣的悲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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