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抑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山東省將優先供應住房建設項目用地。省國土資源廳今天下發《關于加強住房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就調控住房建設用地、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作出規定。
對住房用地供應不足、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計劃的前提下,實施對住房建設項目的優先
供地。對批而未供的土地,要盡快安排建設項目,需要安排住房建設的,要優先用于住房建設項目;對已經批準用于住房建設用地構成閑置的,要依法征收閑置費,責令限期開發建設;對空閑土地,要依法收回,優先用于住房建設。
在住房價格上漲過高的地區,可以暫停其他建設項目用地。對建設多層、高層住宅的項目,可相對增加住房用地供應量。
調整改善住房用地供應結構,著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供應;嚴格控制非住宅和高檔商品住房用地;禁止向別墅建設項目供地,對已供土地也要嚴格禁止進行別墅建設;嚴格限制投資與投機性住宅建設用地需求,優先滿足消費性住宅建設用地需求。
通知要求,要依法規范住房用地供應與開發利用秩序。允許個人合作建房機構平等參與住房用地競買;嚴格落實經濟適用住房用地計劃,嚴禁利用劃撥土地進行商品房開發經營,對違規改變用地性質的,要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并追繳土地出讓金。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各類住房用地統一納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市場,改“暗補”為“明補”,以出讓土地所獲收益向符合經濟適用房政策的購(租)房者提供貨幣補貼。集資、合作建房,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政策,并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供地計劃。
為有效抑制住房價格上漲,將嚴格控制被動性住房用地需求的增長。要合理確定對舊城區改造涉及住宅拆遷用地的收購儲備規模,避免大拆大建,以減輕住房用地市場供應壓力。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