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東省物價局在濟南組織召開調整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座談會。根據初步方案,從今年5月1日起,全省居民生活照明用電價格擬從每千瓦時0.52元提高到0.54元,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工業和非居民照明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擬提高2.72分;中小化肥廠、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暫不提高。
省物價局局長潘明桓說,國家發改
委近日已下發通知,根據各地煤價上漲情況,決定自2005年5月1日起調整各省電價水平,我省發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1.85分。我省這次電價調整,是根據國家煤電價格聯動方案實施的,主要是解決2004年5月份以來電煤價格上漲對發電企業的影響問題,其中漲價因素的30%由發電企業承擔。因本次居民電價調整幅度不大,僅為3.8%,因此按照《價格法》、《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山東省價格聽證簡易程序暫行規定》,今天舉行簡易聽證會,座談會是其中的一種。
省電力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于世昌在申請調價的方案中表示,以2004年我省城鄉居民每戶平均用電600千瓦時計算,每年每戶僅增支12元,每月僅為1元。這次煤電聯動,收回來的電費將全部用于發電企業。
(記者 楊飛越 通訊員 封立樹)
責任編輯 原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