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衛生部門廉政建設會議上,遼寧省衛生廳要求做好廳機關和廳直單位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將嚴肅查處領導干部五種違紀行為。
一、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按組織程序一律先免職;
二、“跑官要官”的將在重要崗位上予以調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堅決撤下來,制止不力
造成用人嚴重失察失誤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三、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干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的,要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責令辭職,并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四、利用婚喪嫁娶等收斂錢財的要嚴肅查處;
五、參加賭博的,要先免去職務,再依據規定處理;在國(境)外賭博的,要從嚴懲處。
同時,省衛生廳要求鞏固清理超標小汽車的工作成果,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公務配車規定的審批制度。發現違規購置配備超標準小汽車的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追究有關單位和領導的責任。并加強對各類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對資金和物資的申請、劃撥、管理、使用、監督、檢查等方面要由職能部門作出明確的規定。嚴格清查“小金庫”,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對基建工程、維修工程及藥品、疫苗、衛生材料等物資采購實行公開招標采購。(金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