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中執法不等于設陷阱。”昨天下午,北京市交管局首次對媒體公開表態,暗中執法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有利于駕駛員的守法自覺性,北京將加大各種形式執法力度,從趨勢上來說,暗中執法會成為北京交警執法的主要方式。 北京市交管局秩序處高級工程師翟忠民說,被暗中執法的
人,絕大多數都是出于主觀上的故意,因此可以說目前的暗中執法有利于駕駛員形成自覺守法的習慣。 北京市交管局法制處處長趙繼強表示,如果對于 暗中執法有異議,交管部門提供了非常暢通的申訴途徑。首先駕駛員可以到各交警支隊的法制科進行投訴,要求行政復議;如果對非現場處罰有異議,可以通過支隊交通科進行投訴。最后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觀點交鋒 暗中執法只重處罰? 對于“暗中執法只重處罰,不重教育”的抱怨,翟忠民舉例,比如一條禁行的胡同,交警站在胡同口,確實可以暫時禁止駕駛員的違法行為,但是從長遠來看,一旦警察不站在這里,駕駛員下次還會違法,長遠看,暗中執法有利于駕駛員形成良好的守法習慣。“目前我們的處罰不是以任務、數量為導向的,而是以目的和結果為導向。所以暗中執法應該大力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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