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追補電容量12.7萬千瓦時,追補電費及違約金55.97萬元。”7日,手持乳山市電業總公司電力公安辦公室下達的竊電處罰通知書,老電工、“電耗子”宋某悔恨不已。他去年6月利用夜深人靜時在地下偷接電纜,竊電賣電為公司“創收”。(李江)
頁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