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部日前公布了《醫院管理評價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這是我國衛生行政部門首次制定出臺全面、系統的醫療機構評價指南,將作為今后醫院加強內涵建設和衛生行政部門對醫院進行“指導、評價、檢查和監督”的依據。 那么,《指南》突出了哪些內容?與以
往衛生部門對醫院的評價指標有何不同?我市將如何依據《指南》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昨天,記者就此采訪了市衛生局局長曹勇。 曹勇說,《指南》對醫院(主要是公立醫院)來說是行動守則,對政府來說是對醫療機構的評價體系。在此之前,衛生行政部門對醫院的管理規定雖然很多,但都是單條的、分散的。
據介紹,為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我國曾于上世紀80年代初進行過文明醫院評比,90年代初推出醫院等級評審,1997年開展了“創建以病人為中心,優質服務百佳醫院評比”工作。1998年后,政府主管部門沒有再對醫院管理提出具有導向性和系統性的政策要求。近年來,由于各種因素影響,一些醫院內部管理滑坡,醫療質量和安全出現了諸多問題,如過分關注經濟收益,忽視了醫院的社會效益。而衛生主管部門對醫院監管缺少強有力的手段,迫切需要制定一套“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的評價指南,引導醫院管理者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加強內部管理。
在這一背景下,1998年8月,衛生部在全國暫停醫院等級評審后,開始著手研究如何更好地對醫療機構進行整體評價,制訂合乎實際的評價方案。經過幾年的討論和修改后,日前,《醫院管理評價指南(試行)》公布實施。
曹勇認為,《指南》重點突出了六個方面,將對今后的醫院管理產生重要影響。
一是強調“以病人為中心”。雖然這一提法在以往的文件中已多次提到,但這是首次作為規范固定下來。具體體現在多項考核內容中,比如規定醫療機構的“建筑布局應當體現‘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滿足醫療服務流程需要”;“優化流程,簡化環節。掛號、劃價、收費、取藥、采血等服務窗口的數量、布局合理,縮短患者等候時間”等等。
二是強調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曹勇說,《指南》更注重醫院內部管理機制建設,即內涵建設,對外延建設沒有描述。近幾年,不少醫院片面追求粗放型規模擴張,但在質量安全上做得不夠。比如三級查房制度、死亡病例討論、疑難病人跨科會診等制度在有些醫院落實得不好。而這些制度是醫療界用血的教訓得來的經驗,是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非常重要的環節。《指南》中用大量篇幅對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了規范,這是核心內容。現在,我們要做的第一是依據《指南》把過去丟掉的制度補上,第二是要隨著各種變化對醫療質量進行持續改進。
三是強調了醫療安全,包括醫療服務安全、建筑及設施安全、危險物品及要害部門安全等。強調了維護患者合法權益,如知情同意權、隱私權、選擇權等。
四是對醫院的績效評價強調了公立醫院的社會責任。《指南》將醫院參加衛生下鄉、支農、救災,開展健康教育、科普宣傳等社會公益性活動作為重要考核內容,促使醫院承擔起社會責任。在工作效率方面,主要考核服務總量和均值效率。經濟運行狀態主要考核均次費用和藥品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這些規定表明,醫療機構在保證社會責任和工作效率前提下,可以通過技術、服務、品牌來提升服務效率,改善經濟運行的績效,而不能通過人均費用的大幅增長來增加收入。這方面的考核指標以前是沒有的。
五是增加了考核的人文指標。如服務環境、服務流程、滿意度等。
六是強調了醫院的信息化管理、對管理者的職業化培訓等。
《指南》還公布了衛生行政部門對醫院進行評價過程中所采用的部分統計指標,以及三級綜合醫院指標參考值。
曹勇說,《指南》中所說社會責任主要是就公立醫院而言的,但在醫療質量和管理方面的評價,對各類醫院都適用。具體到每一家醫院,要把《指南》細化為各種規則遵照執行。
他說,我市已從2003年開始探索建立醫院考核評價體系,《指南》中的大部分內容我市已經納入考核體系。今后,我市將根據《指南》對已有的醫院評價體系進行調整,對醫療機構進行科學的指導、評價、檢查和監督。本報記者王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