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價檢查部門近日宣布,加強對全市房地產價格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監督抽查,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代理銷售、房地產中介經紀服務的經營者的14種價格違法行為將受到嚴懲。
據悉,被上海物價檢查部門列入嚴查范圍的14種價格違法行為包括:銷售商品房
時不按規定實行“一房一價”或基價及其增減幅度等方法,公開標示價格;不標價或標價內容不全,誤導消費者;經營者在標價之外加價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公布虛假銷售信息,哄抬商品房價格;以簽訂虛假銷售合同、再撤銷合同的手法哄抬房價;經營者銷售商品房或提供中介服務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事前的價格承諾;謊報商品房銷售進度和價格;售房合同中所標示的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向消費者多攤公用面積,或讓消費者承擔不應由其承擔的分攤面積;使用欺詐性、誤導性語言、文字、圖片、計價單位等,發布虛假房產價格信息廣告;自立收費項目或超過浮動幅度收取中介經紀服務費;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房地產經紀企業以價格欺詐的方式賺取差價;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中介經紀企業串通哄抬價格。
上海物價檢查部門表示,消費者一旦發現房地產經營者使用虛假價格手段、誘騙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可直接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投訴舉報。對于房地產行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物價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還將依法從重處罰。
(俞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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