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控政策越來越“細”,炒房人也越來越“精”,頻出花招鉆空子牟利。記者從滬上多家中介機構了解到,一種通過“公證”方式逃避契稅、營業稅等交易費的炒房方式正漸漸盛行。業內人士指出,這種“不辦交易”的房產轉讓雖存在較大的風險,但已經被許多急于獲利的炒房人所采納,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最近一位外地客戶剛剛通過公證方式買下了一套世茂濱江花園的房子。”浦東世紀大道上一家中介機構的業務員告訴記者,上下家在中介機構撮合下達成成交意向,雙方在中介機構見證下簽署了買賣合同后,并沒有如正常交易一樣把合同送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而是到公證機構進行公證。
在進行公證時,買賣雙方往往以債務因素等為由,約定房子由下家“全權處理”,而付款事宜則在買賣合同中具體約定。“下家拿到房子后很快就會轉手出讓,而上家則會提供方便使下家可以順利把房子出手。”據介紹,雖然沒有通過交易中心獲得房子的權證,下家依然可以通過上家的配合順利把房子脫手,等到“再有下家”接手時才到交易中心辦理過戶。
業內人士介紹,通過這種公證方式轉讓房產,接手者可以逃避房產總價1.5%的契稅、不滿一年轉手需要交納的營業稅等,而“期房限轉”的有關規定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逃避。
“事實上,在期房限轉讓政策出臺后,這種通過公證轉讓房產的方式就已經出現,現在通過公證方式來炒房是原來‘對策’的延伸而已。”某中介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在這種“公證轉讓”房產的過程中,需要簽訂非常嚴格的協議來保障雙方利益,所以中介公司往往受委托代擬相關條款。“許多中介公司為了業務量往往是默認業務員的做法。”他表示,有關規范房地產市場的相關政策,在執行中需要隨時根據市場反應填補“漏洞”。 (劉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