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南寧市“兩基”達標辦公室下發《南寧市關于征收2005年度職工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單位于今年9月底前,全額上交本單位所需繳納的職工地方教育附加。
該《通知》規定,南寧市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對象包括市轄區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各類企業的
在職職工,標準是每人按當年工資性收入的1%征收。各類企業及工資非財政統發的職工的教育附加,由所在單位代征;財政統發工資的,由財政部門代征。
《通知》規定,代征單位不繳、少繳職工地方教育附加的,將按相關法規進行處罰。(記者李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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