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拿著一瓶酒去飯店吃飯,很有可能會被服務員拒之門外。但你去這家飯店預訂婚宴并聲明“酒水自備”則可能會很順利。這種自相矛盾的規定
不可避免地會讓消費者感到“憋屈”。
在現實消費領域中,由于法規不完善、行政部門不作為等原因,導致一些維權事件以“憋屈”告終。中消協昨天評選出“十大憋屈事件”,以“揭示維權死角、改善消費環境,并為今后消費維權行為提供借鑒”。中消協副秘書長武高漢說:“我們關注個案,但我們更關注個案背后的體制沖突。”
據介紹,“最憋屈的維權事兒”是在中消協組織的“網上3·15維權系列活動”中評出的。2005年3月1日,該評選活動開始。截止到3月15日14時,半個月內頁面訪問量達2608萬次,共有5763位網友參與了評選活動。昨天,中消協同時公布了“十大維權熱點難點”。(記者
革繼勝)
十大憋屈事件
1.龍膽瀉肝丸事件當事人難討賠付
2.新居成了“豆腐渣”,六年維權無結果
3.消費者狀告雀巢轉基因案敗訴
4.買車受欺詐,公道難討回
5.心血管留下金屬絲,患者討說法告醫院
6.學生被OK鏡損傷眼角膜,法院久拖不判
7.劣質熱水器害人命,贏了官司難獲賠償
8.消費者訴火車餐車不開發票被判敗訴
9.奧拓苯中毒案車主敗訴
10.購車7天降價一萬五,口頭承諾法律難保護
十大維權熱點難點
1.不平等格式條款
2.虛假廣告、名人廣告
3.食品質量與安全
4.醫療事故與藥品價格
5.短信收費與陷阱
6.各種欺詐銷售手段
7.商品房買賣合同與質量糾紛
8.維權中的憋屈問題
9.水、電、氣、供熱等公用事業
10.教育收費及培訓
十大侵權案例
國家工商總局昨天公布2004年--侵害消費者權益十大案例
(記者 革繼勝)昨天,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2004年查處的十大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其中6件案例涉及食品。
1.浙江省寧波市工商局奉化分局查處偽造橘子罐頭生產日期案
2.新疆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工商局查處不合格食用油案
3.貴州省清鎮市工商局查處無照加工銷售白酒案
4.山西省陽泉市工商局查處經銷劣質豆奶粉案
5.云南省曲靖市工商局查處不合格豬油案
6.江蘇省淮安市工商局查處過期食品案
7.湖北省武漢市工商局黃陂分局查處不合格汽油案
8.內蒙古自治區巴盟三地工商局查處假冒劣質化肥案
9.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查處假冒化妝品案
10.河北省昌黎縣工商局查處不合格柴油案
中消協副秘書長武高漢談話精彩片斷
2005年3月15日下午,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武高漢參加“最憋屈的維權事兒”新聞發布會時,與眾多媒體就消費維權問題進行了熱烈交流,以下為精彩片斷。
關注個案背后的體制沖突
武高漢:簡單的就是消費者有道理,但得不到支持。這個支持指哪兒呢?比如法院的支持,政府的支持,但最后消費者不得不吞下苦果。比如上酒店要收開瓶費,不能自帶酒水。現在還寫進了行規,四川省餐飲協會行規第48條就寫進去了。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禁止任何的聯盟,經營者不得搞聯盟共同對付消費者,你是號召全行業所有的酒店一律怎么怎么樣,你等于公開地聯盟,這種形式本身是違法的。
還有一些餐飲業開始收筷子費,將來會不會收碗費?會不會收凳子費?會不會收桌子費?會不會收空間費?已經收了!在廣東喝茶已經開始按位子收費,一人20元,這就涉嫌收空間費。
我們更關注個案后面的體制沖突,只有把體制的因素解決了,今后再處理這樣的事時才能既合法又合情,我們的生活會更美好,和諧社會就會離我們更近。
“國際慣例”隨意引用
武高漢:再有一個問題就是:只要一說就是國際慣例,國際慣例能不能解決一切問題?我覺得經營者不能夠用國際慣例調解國內消費者糾紛。第一,國際慣例有標準嗎?全世界有2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多少個國家通行的叫做國際慣例?沒有標準!另外,國際慣例跟國情不相符合。第三,國際慣例與中國的法律相違背你也引進?第四在引進國際慣例的時候,消費者沒有優先權,經營者有優先權。我買了一包瓜子受到損害,我要求賠償的時候,說你按國際慣例賠我200美元,人家說這個人是瘋子。在引用國際慣例的時候是失衡的,經營者可以隨意引用,消費者一條都引不進來。
《消法》該不該修改
武高漢:法律的制定永遠滯后實踐的發展,因此我們現在說《消法》落后,完全有道理。因為已經十年了,但反過來我們也可以說《消法》尚不落后,在某些地方還具有先進性。比如農民可以享受此法,這是中國的特色。另外,任何法律的制定都要具備相對的穩定性,一經制定就要連續使用多年。
現在該不該修改《消法》,今年沒列入!因此中國消費者協會一直在做積極的修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準備工作。我們有一個傾向性的意見,就是在規范市場的過程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要履行民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把13億消費者受到損害之后投訴的積極性調動起來。
買“問題車”獲賠50萬美元
武高漢:美國消費者買了一輛車4000美元,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問題,要求法院判賠100萬美元,法院說過高,說賠50萬美元,這也是125倍啊。我們是在購買價格的基礎上增加一倍,顯然相比較是有差距的,這樣賠有什么好處?第一個作用就是補償。你要讓受害的消費者得到充分的補償,包括他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甚至包括他的精神成本。第二就是要讓做壞事的人得到報應,你搞假冒偽劣就應該受到報應。第三是要讓其他人受到告誡,賠是50萬美元,歇菜了,千萬不要搞假冒偽劣,一旦抓住就賠死了。記者
革繼勝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