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在王寶珍的親筆信里,可以看出她作案時的掙扎心情。保羅/攝

本報記者就此案采訪了廣東伯方律師事務所的副主任律師陳庭立(保羅/攝)。
女網友情陷華娛副總 同伙苦相逼忍痛下藥
華娛副總被網友捅死案追蹤:第二被告親筆信透露心路掙扎歷程
轟動一時的香港華娛副總裁、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耿為民夜會女網友被殺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與此同時,網絡色情交易這一快速蔓延的社會問題也引發了各界的廣泛討論。本報記者獨家獲取了本案第二被告王寶珍(女、22歲)致親友的親筆信。在信中,王寶珍寫道:“我從做第一件壞事起,我的心都沒有平靜過,我也應該明白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才可以結束罪惡,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
”
漂亮幼師誤交損友
王寶珍出生在江西安福縣的一個農村家庭。中專畢業以后,漂亮的王寶珍在老家的一個幼兒園當老師,生活本來平淡無奇。
2001年,王寶珍結識了本案的第三被告周芳萍(女、22歲)之后,結伴來到福州。周每天都在附近的網吧里上網。一天,周芳萍回來時,拿了一個袋子,高興地對王寶珍說:“快來看,有了這些就好辦了!”王寶珍看到袋子里都是一些白色、藍色和綠色的顆粒和粉末。又過了幾天,周芳萍說她在網上認識了一個想“一夜情”的北京人,由于她對自己的長相不滿意,所以想讓王寶珍冒名頂替去見這個網友。王寶珍很害怕,但周對她說:“你不是想賺錢嗎?什么事都有第一次,你在他酒里放了藥就不會有事的,別怕!”
王寶珍在一個酒店里見到了這個北京網友。由于是第一次,還沒敢下藥,她就在這個網友的強烈要求下與之發生了關系。完事以后,網友倒頭大睡,王寶珍便悄悄地把他的錢、手機和手提電腦偷走了。
吃過甜頭后,兩人聯手在福州作案4起,王寶珍向深淵不斷墮落。
對華娛副總產生了感情
2004年3月,周芳萍、王寶珍以及新加入的周坤(化名、17歲、男)來到廣州。周芳萍繼續在網上尋找“獵物”,并很快在3月中旬就釣上了耿為民。
王寶珍再次出馬見網友。“他是一個有素質、有文化、很有修養的人,我對他開始有了好感,開始喜歡他了。”在信中,王寶珍多次這樣提及本案的被害人耿為民。“于是在他強烈要求下,我和他發生了性關系。之后他對我說‘以后你做我的情人吧,我要帶你去北京,你考慮一下,下個月我還要來廣州,我會給你打電話,保持聯絡,還要給你帶烤鴨’,我點了點頭……他送我到酒店門口,幫我叫了一輛的士,給了100元車費,交待的士司機一定要把我安全送到家。我剛下車他就打來電話問我是否安全到家……
“周芳萍和周坤見我回來,急切地問我情況,我回答‘沒有機會下藥,他不喝酒’。我沒有告訴她真相,因為我喜歡上了他,并打算以后做他的情人,要和他一起去北京,他是一個可依可靠的男人……
“在他回北京之前,周芳萍就拿我和他聯系過的那部手機和他保持聯系,其中過程我不清楚我也不敢過問。半個月后,他打電話說要來廣州出差……2004年4月6日早晨6點,電話響了,我睡得迷迷糊糊,接過電話一聽是他打來的……他馬上要求我去見他。
“7時30分左右,我見到了他,他衣著不整地等著我,見我來了他對我說‘寶貝想死我了……’這是我第二次和他發生性關系……吃過早餐后,和他一起回到房間,他說有事情要辦,讓我先回家,邊說邊拿出一只烤鴨遞到我手里,我驚喜地接過烤鴨,拿著自己的包,離開了他的房間。……我想,我回家怎么向他們交待?我不希望他有什么事,我決定打電話告訴他,我撥通了他的電話,對他說‘出去辦事多穿件衣服別著涼’……他匆匆答應了就掛了,然后就關機了,我想可能是不方便吧,我也就沒再打了。”
正是一見鐘情的緣故,先后兩次見面,王寶珍都沒有下手。
損友相逼忍痛下麻藥
王寶珍吐藥酒中麻倒耿為民
“當天下午,他就打來了電話邀請我陪他吃晚飯。周芳萍命令我去見她,并讓我把他帶來見她。……周芳萍用假身份證(在海珠廣場華安酒店)登記開了一間608房,開完房已是晚上8點鐘……周芳萍預先設了一個騙局:她是我表姐,在中山工作,這次由于和表姐夫吵了架出來散散心,特意來廣州找我。
“大約9時我和他進了608房,見到了周芳萍,周簡單自我介紹后,先開了一瓶啤酒喝了起來,接著開了一瓶給他。他沒有喝酒,也勸周芳萍不要喝太多酒,會傷身體,勸她開心一點。趁他不注意,周芳萍用家鄉話說‘快把藥放進他酒里去’,我去了衛生間,將藥放進自己嘴里,從衛生間出來,我還不敢將藥吐進他的酒里,一急之下,我將藥吐進了自己的酒里,并告訴了周芳萍,周讓我當他的面喝下了兩口,然后將我的酒遞給了他,說‘既然來了,一定要喝點酒,這是小婷(周芳萍為王寶珍起的化名)剩下的,你喝完吧’。他不好再拒絕,就喝了,喝完半小時后,周芳萍說要下去,讓我和他在房間等她。他開始有反應,就躺在床上睡著了。我也有些頭痛,在一旁睡了一會兒。大約半個小時后,周芳萍打來電話問我他睡了沒有,我去碰他,告訴周他睡著了。‘開門!我就在門口’。我過去開門一看她帶著周坤。”
耿為民被擺拍裸照
“周芳萍又要我去碰他,看看他是否睡著了,并要我把他的衣服脫下來。我把他的外衣褲脫下來后,他們從耿為民的口袋搜出了房卡和包里的800元錢,接著周芳萍說:‘錢太少了,先讓他睡,我們去他酒店的房間看看有什么東西。’說完,她拿著他的房卡去了亞洲國際大酒店,她把他房間的東西拿到了華安,說只拿了一臺電腦,沒有其他的……周芳萍說:‘住在亞洲國際大酒店的人一定有錢,開房就要花了600元,一定要再敲一筆才罷休。’于是周芳萍和周坤把他綁了起來,周坤先把他的內衣、內褲用刀割斷(我不知道他們身上有刀),周芳萍把他的裸照拍了下來,接著周坤按住他的手腳,周芳萍過來把他綁起來……我跟周芳萍說:‘我的頭很痛,我想回家睡覺。’她對我說:‘你現在陪我去取錢,把行李搬到家里去,我另開了一間609房,家里不安全。’”
耿為民大聲呼救引來殺身禍
據王寶珍在信里寫到,因為心疼耿為民,她曾經買水果兩次讓周坤喂他吃,但耿都不肯吃。“他已經被綁了很長時間,不耐煩地說:‘你們什么時候可以放我走?我知道造成今天的后果是我自找的,我認了。可我今天有事要辦,你們讓我打個電話,要多少錢我都給你們。’周坤笑著回答讓他再委屈一下。”
“大約11點左右,我很想去看看他,但又不敢去面對他,我讓周坤把他的眼睛蒙住,周坤扯了一塊布蒙住了他的眼睛,我才敢過去看他。我看見他手臂腫了還起了水泡,我很心疼。于是我對周坤說,你現在睡會兒,我替你看著。……周坤在一邊睡覺,我走過去幫他解開手臂和上身的繩子,為他按摩了一下,想讓他逃走。但他突然大叫救命,我當時驚呆了。我沒有幫助周坤殺他,我看見他流出血后,我都嚇昏了。等我清醒過來,我連忙把周坤拉開,我的手也被割傷了……
“對于他的死,我很難過和后悔,因為我對他有了一份感情,我沒想到他會死,現在我能做的就是如實供訴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制裁,以慰他的在天之靈,希望他能安息。”
專家意見
對耿為民的死 王寶珍不負有責任
陳律師對記者說,案中三人的搶劫罪是無庸置疑的。但對于華娛副總耿為民的死,陳律師認為周坤將耿為民殺害具有偶然性,因為當時耿為民被長時間捆綁后,情緒出現波動,周坤作為一名未滿18歲的少年,因害怕罪行因耿的呼救而被人發現,一時沖動將耿為民殺害。
對于王寶珍,在周坤對耿為民實施殺害時,王寶珍沒有上前去幫助周坤,沒有參與殺害,不存在共同故意,共同犯罪。當時的王寶珍處于一種極度驚嚇的狀態,也根本沒有意識去阻止,沒有想到去阻止。王寶珍對于耿為民的死應該不負有責任,因為她沒有主觀的故意,同時也沒有客觀的行為。同時我認為整個案件中被害人也有一定過錯,其行為有失檢點,其對案件的發生也有一定的因素。綜合以上案情,我認為法庭可以對王寶珍從寬處罰。
新快報記者 保羅 實習生 陳崗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