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本報2月27日報道了《庫存機不等于樣品機》后,地處威海路的雷音電腦聯想專賣店的工作人員主動來電聯系喬女士進行調解,在電話中答應了她退機的要求,并答應上門解決問題,但后來的事情卻讓人遺憾。
記者了解到,消費者按照店方業務人員的要求把筆記本電腦以及附贈的贈品一同帶到該店中退機時,工
作人員卻拒絕退機,后來經本報記者與該店有關負責人電話聯系得知,該店經理在外地出差,不能親自出面協調。并承諾3月4日帶銷售業務員到喬女士家中解決這一問題。隨后,該店該負責人表示,因為消費者筆記本電腦的外包裝紙盒沒有了,他們很難處理。3月4日一整天,喬女士在家中既沒有接到店方的電話,也沒有等到店方人員登門,店方的承諾成了空。
記者就這一問題采訪了市消費者協會李坤興秘書長。他認為,對于商家在退換商品時是否可以向消費者索要完好的產品包裝這一問題,有關法律法規中并沒有明確的說明。但是因為外包裝和產品本身的價值相差懸殊,產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是問題的最主要方面,商家應該從維護自身信譽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公平合理地進行處理,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商家對消費者做出的承諾更應該切實兌現。(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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