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記者郭志霞)“謝謝法院的公正判決!”曾親自將殺了人的兒子交給警方的郭先生,昨天,聽到兒子獲無期徒刑時,抹著眼淚深深地向三位法官鞠躬。
今年22歲的郭文思捕前是北京工業大學試驗學院2001級學生。2002年,擔任班長的郭文思與同樣擔任班干部的小佳戀愛。2004年8月28日,郭文思和小佳逛完街后
,因時間太晚就住進了崇文區一家酒店內。
因懷疑女友移情別戀,郭文思在房間內與小佳發生激烈爭吵。次日凌晨3時左右,郭文思先掐小佳的脖子,后又用枕頭捂住小佳的臉,導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小佳死亡后,郭文思用多種方法自殺,但未成功。之后,郭文思在父親的勸說和陪伴下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郭文思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鑒于其能主動投案自首、積極賠償、認罪悔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責任編輯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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