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1日電
華西都市報報道,昨日記者獲悉,四川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殘聯等12部門日前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在四川省高校招生工作中,不得拒收殘疾但符合條件的考生。
《通知》中明確規定,從今年起,在四川省高校招生工作中,不得因殘疾而
將符合條件的考生拒于高校門外。支持具備條件的普通高校開辦高等特殊教育專業(班),建立特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
《通知》提出建立殘疾人教育網絡:今后,殘疾人兒童少年教育將納入義務教育體系,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也將納入教育發展總體規劃。到2007年底以前,使全省接受義務教育的所有殘疾學生都能享受“兩免一補”優惠政策(免雜費、免書本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蔣建華杜成)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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