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口2月19日電(黃曉華)
海南省財政廳、教育廳近日出臺了《海南省免除義務教育階段雜費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免除雜費后,小學生今春上學費用不超過80元,初中學生為133元。
海南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說,根據新規
定,在各市縣教育部門和省農墾系統辦的中小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在實行“一費制”的基礎上,今春入學只需交課本費和作業本費即可。這些學生入學具體收費標準為:以元/學期·生為單位,小學一、二年級,課本費50元,作業本費10元,合計60元;小學三至六年級,課本費69元,作業本費10元,合計79元;初中,課本費118元,作業本費15元,合計133元。
該負責人說,海南去年秋季起實施的“一費制”,信息技術教育收費未列入其內容,但具備條件開設信息技術教育課程的學校準予收取。住宿費仍按現行標準執行。借讀費收費標準不變,即鄉鎮以下(含鄉鎮)學校不得收取借讀費,其他學校按照規定辦理借讀手續的學生,應向學校交納借讀費,收費標準為初中500元/學期·生,小學300元/學期·生。
特約編輯:張慶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