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鄉互動,做好郊區工作的意見》近日正式出臺。這個同樣有30條政策組成的新文件,是繼去年我市推出城鄉互動“30條”政策后的又一重大舉措,它進一步體現了我市破解“三農”堅冰,造福農民群眾的信心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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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強調,要深刻認識和正確把握胡錦濤總書記關于“兩個趨向”的重要論斷,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緊緊圍繞增加農民收入這個中心,繼續落實、深化和推進城鄉七個互動,進一步加大城鄉統籌和互動的力度,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和郊區工業化、城市化、經濟國際化,推進農村社會事業全面進步,促進郊區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意見》分5大部分共30條,主要包括:構筑六大體系,建設現代農業;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把創匯農業、都市農業、觀光農業和特色農業作為農業結構調整的方向;圍繞產業集群化發展,加快郊區工業化進程;加快城鄉道路和供水設施建設;加大生態市建設力度等。
在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方面,《意見》強調要繼續完善五項制度。
———完善教育制度,全面落實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包括盡快實現教師工資由市(區)級財政統一標準發放,各市(區)逐步增加中小學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對困難市(區)和鎮,市財政及市(區)財政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等;
———在完善農村衛生醫療制度方面,要深化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強化農村公共衛生職能等,全面推進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
———在逐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方面,將繼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擴大覆蓋面。不斷拓寬農村社會保障籌資渠道,完善各類養老保障銜接辦法。并建立失地農民生活保障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同時,堅持以土地換保障,提高征地補償標準,保證補償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意見》還提出,將允許城市規劃區內符合條件的勞動年齡段失地農民按規定納入城鎮就業服務體系,自謀職業的可按城鎮自謀職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在完善農村社會救助制度方面,將繼續實施對困難村的三級聯幫和對困難戶的三級聯扶,提高扶貧成效。繼續增加扶貧資金。今年將全面實施“陽光救助工程”,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按照每人每年820元標準,應保盡保。
———在完善支農資金保障制度方面,《意見》提出將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在穩定現有各項支農投入的基礎上,各級新增財政支出和固定資產投資要切實做到向農業、農村、農民傾斜,逐步建立穩定的農業投入增長機制。落實新增教育、衛生、文化、計劃生育等事業經費主要用于農村的規定,用于縣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
《意見》還就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基層干部激勵約束機制、認真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等提出明確要求和措施。(本報記者梁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