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電 “清廉不清廉,關鍵看過年”,把年節過成“廉節”,檢察官應該首先做到。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出通知,就檢察干警春節期間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和防止奢侈浪費等問題作出了要求。
通知特別指出,節日期間檢察機關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訪、相互宴請等活動,情節嚴
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在春節前對干警進行一次專題教育,教育和引導干警牢固樹立廉潔意識,增強紀律觀念和法制觀念,促使檢察干警自覺抵制鋪張浪費等不良風氣,過一個文明、儉樸、祥和的節日。
通知對奢侈浪費行為和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劃出“紅線”。嚴禁違反規定收受各種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檢察干警一律不準以任何形式參與賭博,違者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節日期間,檢察機關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訪、相互宴請等活動,要減少、簡化各種茶話會、聯歡會。
通知嚴禁巧立名目突擊花錢、濫發款物,嚴格控制年終各種評比表彰獎勵活動,禁止以任何名義發放貴重禮品和紀念品,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堅決禁止巧立名目向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搞攤派、亂收費、拉贊助。
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通知特別強調要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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