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為保障市民的豬肉消費安全,2005年1月25日至27日,市經貿委會同市工商局對市內四區30家農貿市場、超市進行了抽查,檢查中發現,一證多豬、摻雜使假仍是農貿市場和中、小型超市豬肉的主要違規經營行為,部分農貿市場、超市主辦者管理意識差、入門查驗工作執行不到位,給非法豬肉入市留出很大的空間。
在檢查中,10家被發現存在非法豬肉入市情況的市場超市被曝光。針對檢查出的問題,市有關部門要求市內四區加大對本轄區內的春節豬肉市場監管力度,督促零售市場落實入門查驗制度。(劉蘭星
張學鋒)
這些市場超市分別為
市南區:
泰州路生活之家超市林治水經營非法入市豬肉;海誠德農貿市場1053號攤位經營非法入市豬肉。市北區:市北蔬菜公司鎮江路菜市高明春經營非法入市豬肉;鎮江北路農貿市場2016號攤位經營非法入市豬肉。
四方區:
鞍山二路農貿市場3038號攤位經營非法入市豬肉;鞍山一路農貿市場3007號攤位經營非法入市豬肉;商城路農貿市場豬肉質量安全情況較差,3080、3081、3082號攤位經營非法入市豬肉。
李滄區:
湘潭路農貿市場4088、4087號攤位經營非法入市豬肉;板橋農貿市場4119、4116號攤位經營非法入市豬肉;興山路農貿市場4069號攤位摻雜非法入市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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