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30日市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第四次會議通過)
按照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大會主席團關于議案截止日期的決定,到1月28日下午5時,市人大代表共向大會提出議案24件。其中屬于立法類的2件,內務司法類的3件,財政經濟類的4件,教科文衛類的
4件,城建環保類的9件,農業與農村類的2件。
這些議案是市人大代表在會前經過認真調查研究,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意愿和要求,對于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快改革開放步伐,提高城市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對上述議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和《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2005年1月30日大會主席團第四次會議決定:
將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提出的第9號“關于切實加強膠州灣水域及近海岸線保護的議案”作為大會議案。其他23件議案作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由大會秘書處轉交有關部門或單位,按照《青島市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和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委員提案辦法》,認真研究辦理并負責答復提出議案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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