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藩籬使農民工生存在城市邊緣
本報北京1月26日電
“當前戶籍制度改革遲緩,已影響到我國工業化進程,對企業發展、社會安定和城鄉關系都產生負面影響。讓農民工成為穩定的產業工人,是解決這一大社會問題的根本所在。”今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研究部崔
傳義研究員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的癥結。
農民工被認為是“二等公民”
記者(以下簡稱“記”):從現實來看,農村剩余勞動力多,勞動力供大于求,這是不是導致農民工權益易受損害的重要原因?
崔傳義(以下簡稱“崔”):這是一個客觀背景,但造成農民工不公平待遇的,最根本的責任在政府。多年來,人們把大量發生侵害農民工經濟權益的現象歸因于我國經濟不發達、農村剩余勞動力多、勞動力供大于求,這種說法掩蓋了政府的責任。正是因為農民工處于弱勢,才需要政府出面保護其權益,而不是以市場供求為理由,忽視、放縱侵犯農民工權益。
記:為什么一些政府部門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不履行職責?
崔:目前的情況是,政府常常沒有履行公共管理的職能,監管、協調缺位,對侵害農民工權益的違法行為不予制止,甚至執法有失公正,間接造成對農民工利益的損害。農民工雖然已經在當地勞動、生活了,卻不被承認是當地的社會成員,他們只能以勞動力的資格存在,不能以居民的身份存在,被執法者另眼看待,被看成“二等公民”。
“外來農民工不得入內”
記:為什么農民工享受不到像其他城市產業工人同樣的待遇?
崔:這個問題源于我國城鄉分割的二元制度。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戶籍制度的松動,農民進城就業的限制取消,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城市。然而,由于歷史及其他社會因素,完全平等的市場化的勞動關系尚未建成,養老、工傷、醫療保險等保障制度也沒有,使農民工實際上難以在城市立足。
記:既然農民進城就業的限制已經取消,農民工和城市工人為什么不能平等競爭?
崔:理論上是可以的,但農民工進城就業實際上是受排斥的。許多地方政府為了優先解決城市就業壓力,對農民工進城就業仍然采取一些歧視性的政策。如一些城市限定企業先招收城鎮勞動力,后招收農民工,硬性限制企業使用農民工的比例,對企業按招收農民工的人數加收管理費,或者對農民工筑起產業壁壘,使農民工就業限制在臟、累、重、險等行業或工種內,保留大量行業、工種作為城市居民的就業特權。有時還體現在城市公共就業服務的歧視上,政府辦的勞動力市場只服務于城鎮居民,不向農民工開放,有的赫然在大門口寫著“外來農民工不得入內”。
城市職工不必擔心農民工搶飯碗
記:放松戶口限制,使農民工變為城市產業工人,是否會導致城市人口膨脹,下崗問題更為嚴重?
崔:這種擔心是沒有根據的。目前,我國已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在城市生活,允許有留城意愿和實力的農民工在城市定居,只是對現實的承認,不會帶來新的人口膨脹。而且,由于農民工的就業方向基本上是與城市職工互補的,所以不會對現有的城市產業工人造成太大影響。改革的制度取向,是讓戶口失去特殊福利含義,只具有標志居住地的意義,實現城鄉人口的平等權利。
此外,還應該在住房、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推進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關的配套改革。取消農民工子女入學的戶籍歧視,逐步實現社會保障對農民“低水平、廣覆蓋”,讓居住一定年限、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參加社區管理和選舉,允許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記者 王俊秀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