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針對前一段時間個別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的違法銷售行為,我市有關職能部門已立案查處,各項整治行動也已啟動。為避免再次出現違規銷售現象,我市將依法規范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今后凡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將在管理部門的組織
協調下,統一實行定向定量銷售。
隨著我市房地產價格的持續上漲,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優勢日益顯現,供需矛盾加劇,部分項目開始出現開發商變相預售等不良現象。最近,市民反映個別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單位存在違規銷售行為,職能部門非常重視,已于上周開始立案查處,并責令有關開發建設單位停止違規行為、限期整改,并抽調人員組成專案組進一步調查核實,對違規行為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為防止再次出現類似違規銷售行為,我市各相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糾偏,并將結合政府規章的制定進行相應的政策調整。今后我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將按照總量調控、困難優先、滿足急需、公開公平的原則,改變過去符合條件即可發放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證的規定,對新建項目定向定量發放購房證明。按照市政府規定,具體步驟為:銷售公告、入位排序、入圍公告、公開選房,并以公開搖號等方式,在監察、公證、市民代表的監督下進行。
據介紹,我市目前已開工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將按照老政策規定銷售,而已經發放的3萬個購房證明也將納入到統一銷售管理渠道,進行公開統一搖號,用于購買已開工建設的住房。今后開工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銷售將一律執行新規章。3萬個持有舊購房證明的居民在消化掉已開工建設項目后,仍未購買到住房者將繼續按照新規定進入新一輪資格審核程序,符合規定的市民可繼續申請購房。(本報記者徐瑞蔓)
責任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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