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有關負責人11日表示,建設部積極推動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加大房地產市場透明度。
據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為充分發揮信息對房地產市場發展和宏觀調控工作的引導作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的基本工作思路是以城市為單位,通過一定的信息平臺,依托房地產管理的各業務系統,將
分散于房地產開發、轉讓、租賃登記備案、權屬登記等管理環節的市場信息有機整合起來,同時納入與房地產市場發展相關的土地、金融等其他信息,形成全面客觀地反映各地房地產市場運行狀況的信息系統。
在此基礎上,通過數據的分析和歷史的比較,及時發現市場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準確判斷市場發展趨勢,有針對性地提出調控對策;通過市場信息的發布,增加房地產市場的透明度,引導企業理性投資、消費者理性消費。
這位負責人說,整個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包括以下三個層面:基礎數據層。主要目的是從房地產市場和相關部門的業務管理系統中采集房地產市場信息。包括從施工許可管理、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備案管理、商品房預售管理(網上售房)、房地產權屬登記、存量房轉讓、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企業信用檔案等業務管理系統提取信息,預留有從規劃、土地、金融、統計等相關部門提取相關信息的數據接口,并進行數據質量監控和標準化處理。
數據處理層。主要目的是對基礎數據層提供的多源數據進行分類、存儲和統計。包括:房地產市場數據分類、存儲、備份、統計、數據挖掘、樓盤表、數據轉換等數據組織、處理功能。
數據服務層。主要目的是為信息使用者提供各種數據交互平臺。包括生成各種統計報表、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政府決策分析、市場運行分析、政府政策法規發布、數據上報、各種指數發布以及其他數據服務等。
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的基本信息應向社會公布
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建設部有關負責人11日表示,今后要通過網絡、報紙、雜志、廣播等媒介,將一些基本的房地產市場信息向社會發布,并提供公開查詢功能。
這位負責人說,重點發布當地不同區位商品房、存量房的可售(租)套數、套型、面積及已售(租)套數、面積、戶型、實際成交價格,商品房項目的預售許可、權屬狀況、規劃設計情況及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公用分攤面積等即時的市場供求信息,引導市場理性投資和消費。
同時,鼓勵有關房地產中介機構、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的專家學者參與房地產市場監測、評價方法與指標體系研究等科研活動。
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形勢分析專家會議制度,定期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根據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提供的有關市場信息,對市場運行情況進行評價,引導對房地產市場形勢的正確輿論導向。
在翔實的市場數據資料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學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分析體系,淘汰簡單平均的價格分析方式,實現價格指數分析、典型樓盤同質跟蹤比較等價格分析方式。
建設部采取措施規范房地產市場信息數據采集
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建設部有關負責人11日表示,建設部積極采取措施規范房地產市場的信息數據采集工作,數據采集范圍覆蓋以下各類市場活動:增量與存量、買賣與租賃、住宅與非住宅、城市和鄉鎮。
據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
新增商品房預售前的數據采集應主要通過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等環節實現。采集的數據應包括開發項目立項、規劃、用地、拆遷補償、安置、開工、施工、竣工、規劃變更、許可預售面積、戶型、預售報價(供應價格)等方面的信息。
新增商品房預售及預售后的數據采集應通過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環節,以建立樓盤表的方式整合,并通過預售合同聯機備案業務管理系統,實現數據的實時采集、更新。采集的數據應包括新增商品房項目供應總量(套數、面積)、供應結構(區位、用途、戶型)、供應價格,以及每套商品房的實時狀態,如位置、面積、戶型、是否預售、是否抵押、是否查封、預售成交價格、成交時間,以及當日成交總套數、面積、價格等信息。
存量房轉讓、房屋租賃、全社會存量房屋等市場數據采集應主要通過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業務管理及房地產中介業務管理系統實現。采集的數據包括存量房區位、用途、面積、戶型、是否抵押、是否查封、成交價格或租金、成交時間等信息。其中,存量房轉讓和房屋租賃信息還應當通過在本地選擇若干家業務量較大、運作規范的中介機構實現定點采集,以補充業務管理系統數據的不足。
銀行貸款、土地供應、規劃立項、城鎮人口變動、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物價指數、收入水平等信息采集應通過與金融、土地、發展改革、規劃、統計等相關部門的協作來實現。
這位負責人說,還應建立系統信息采集配套補充機制,通過委托有關單位和機構進行抽樣調查,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定期形成市場分析監測報告,報政府及有關部門,為宏觀決策提供參考。
特約編輯: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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