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天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經由國家質檢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歷經近3年時間的組織起草,昨起正式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首次明確具體時限
據介紹,《規定》第一次明確了“三包”有效期的具體時限:整車“三包
”有效期為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車內主要總成和系統“三包”有效期為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損耗件及其他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憑證或產品說明書上。
銷售商盡七種義務
《規定》還明確了汽車銷售商必須向消費者盡7種義務,包括當面驗車(檢驗外觀、內飾及有關功能)并試車;如實提供一切隨車文件;明示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不得限制消費者在修理商名單中選擇修理商;按隨車文件向消費者交清隨車工具、附件、備件;在“三包”憑證上填寫銷售商有關信息;提醒消費者認真閱讀安全注意事項,并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維護。
“問題車”免費退貨
對于“問題車”的退換,《規定》指明了兩種情況:一是產品售出后30天之內,出現質量問題如車架開裂、制動系統失靈等等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退貨;二是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兩次修理或者更換了兩次總成部件,故障仍未排除,銷售商也應當負責為消費者退貨。
提醒:
社會各界可通過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站(www..cn)調閱全文,對于《規定》草案的意見可于2005年1月10日之前通過電子郵件(houjw@aqsiq.gov.cn、wangyan@.cn)或傳真(010-82260121)向質檢總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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