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拆遷前要公示拆遷方案、規劃方案;95%以上擬被拆遷戶同意的,有關部門方可下發拆遷許可證。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我市制定出相關的文件,對城市房屋拆遷進行嚴格管理。
市政府《關于嚴格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通知》中規定,對城市房屋拆遷,市拆遷
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部門組織編制全市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報經市政府核準后,按規定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審批并組織實施。凡不在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內的建設項目,拆遷管理部門不得發放拆遷許可證。
需要實施拆遷的建設項目在規劃審批前,規劃部門應當在拆遷范圍內公示該建設項目有關內容(涉密項目除外),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項目,要認真分析原因,逐一妥善處理。所有的拆遷項目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發放之前,必須保證拆遷補償資金全額到位,保證安置房源已逐戶落實。
今后,拆遷申請人在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之前,要在現場公示拆遷方案、規劃方案;要進行廣泛的政策宣傳,逐戶征求群眾意見,并就補償安置問題與群眾達成意向,簽訂意向書。意向書簽約率達到擬被拆遷人總戶數95%以上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方可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要確保拆遷項目合法、拆遷程序合法、拆遷主體合法、補償標準合法、拆遷補償資金和安置房源到位;要公開所有的拆遷政策,公開每戶的拆遷補償數額,公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拆遷人、拆遷承辦人的辦公地點和聯絡方式。(蘆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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