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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為展現嚴打聲威、震懾刑事犯罪,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在嶗山區北宅刑場對故意殺人犯呂世樂等12名罪大惡極的罪犯執行了死刑。 這次執行死刑的12名罪犯均是故意殺人和搶劫等罪大惡極的嚴重暴力犯罪分子。其中,故意殺人犯呂世樂,因在被害人蘇某家玩電腦游戲與蘇 某夫婦發生矛盾,于2004年11月23日13時許持斧頭到李滄區蘇家村蘇某家,趁蘇某夫婦二人不備,用斧頭猛擊二人頭部、致二人死亡,后呂世樂恐罪行敗露,又將在蘇家別的房間的另5人全部殺害。市中院、省高院對此案本著從快從嚴的審判方針,使此案在24天內完成了一審、二審和執行死刑。 同時被執行死刑的還有:因戀愛對象與其分手、便殘忍將戀愛對象母親和一對子女3人全部殺死的故意殺人犯于志初;因打工與船主及船員發生矛盾,將兩名船員打傷并拋入大海的故意殺人犯張永;搶劫犯賈光金、廖新東、王兆思、宋有、周忠闖、齊巍、李偉、董合強、陳紅波等。(本報記者)
這次執行死刑的12名罪犯均是故意殺人和搶劫等罪大惡極的嚴重暴力犯罪分子。其中,故意殺人犯呂世樂,因在被害人蘇某家玩電腦游戲與蘇
同時被執行死刑的還有:因戀愛對象與其分手、便殘忍將戀愛對象母親和一對子女3人全部殺死的故意殺人犯于志初;因打工與船主及船員發生矛盾,將兩名船員打傷并拋入大海的故意殺人犯張永;搶劫犯賈光金、廖新東、王兆思、宋有、周忠闖、齊巍、李偉、董合強、陳紅波等。(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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