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博國際英語虹口分校關門事件”再起波瀾,虹口分校負責人及一些學員分別狀告韋博總部,前者要求總部“停止名譽侵權”——
本報記者曹奕
12月1日發生的“韋博國際英語虹口分校關門事件”經本報等新聞媒體披露后,引起廣泛關注。事件發生后,韋博總部推出“應急方案”,頻頻以“向媒體澄清
”等方式,進行危機公關處理。
但事態并未平息,一些學員及韋博虹口分校負責人已分別向法院提交訴狀,部分在滬加盟商則正在商討起訴韋博總部不公正的管理做法。今天清晨,虹口分校負責人向本報獨家披露了糾紛的一些內情。
部分學員 退款多少有爭議
可以肯定的是,300余位韋博虹口分校的學員中,選擇訴訟解決問題的不會是多數。
在這點上,韋博總部的應對是成功的——虹口分校關門數天,韋博即推出了三套解決方案:退款;轉學,總部補貼每人每月100元交通費,并按比例贈送課程;“暫時凍結學業”,待明春虹口分校復課。
據悉,大多數學員接受了上述方案。只是在退款金額上,部分學員與韋博總部意見相左。就在昨天,一位袁姓學員通過律師披露,已遞交訴狀起訴韋博。律師稱:該學員為8月1日開始的課程預付學費1.3萬元。今年10月和11月,她因出差沒上課。她認為,這兩個月的學費應當返還。
分校負責人 訴狀遞進法院
就在部分學員狀告韋博總部的同時,“關門事件”的當事人、韋博虹口分校負責人余曉娥近日也把訴狀遞進了徐匯區法院。
余曉娥請求法院判令韋博總部“停止名譽侵權,以公開登報的方式道歉,消除已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
在訴狀中,余曉娥稱:12月1日,韋博總部收回了她對韋博虹口分校的經營權,免除了她的校長職務,但在分校關門引發輿論反響后,韋博總部不斷向媒體宣揚“分校主管攜款消失,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將追究分校負責人的刑事責任……”等等。余說,這些“與事實迥異的言辭”被不斷散布,使她遭受了強烈的輿論譴責,名譽被嚴重詆毀,精神更受到沉重打擊,“不得不以法律手段,維護自身起碼的公民尊嚴”。
今晨,在接受電話采訪時,余又說:“我沉默得太久,只能以訴訟的方式說出真相。”
余曉娥的情緒頗為激動。“大半個月來,我始終沒有吐露詳情,就是希望與韋博總部協商化解矛盾,盡快恢復學員的上課權益。但沒料到,韋博總部會頻頻向公眾發消息,把污水全潑在我和加盟商身上……”
她說,“關門事件”發生后,她從未離滬,始終與韋博總部保持聯系,韋博所謂的“與她聯系不上”根本不是實情。
余曉娥透露,今年初,她與韋博總部簽訂加盟協議,明確在自己未取得獨立辦學資質時,由總部在虹口辦分校作為變通方法。雙方約定,截至今年11月30日,她應辦出獨立辦學資質,辦不出則由韋博收回經營權。在向韋博總部交納45萬元加盟費,并投資100多萬元后,韋博虹口分校開張。
她隨即申請辦學資質,但虹口教育局指出:同一地點不能注冊兩所學校。要辦資質,必須先撤銷已在這里成立的韋博分校的名謂。她因此多次向總部提出,要求采取變更措施但遭拒絕。
余曉娥的律師張勁認為:“按協議訂立的最初目的,韋博總部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余曉娥辦出資質,而事實上總部的不作為恰恰阻止了資質的辦理,這實際上等于在合同中設定了一道‘生死符’——解藥就是韋博先行撤銷其虹口分校的名稱。”
余曉娥介紹,11月30日,韋博總部果然發來函件,聲明收回經營權并解除其校長職務。12月1日,她不得不面臨選擇:不經營,則學校關門;繼續經營,則實際上已無證、無權甚至侵權。最終,她“只能選擇關門”。
余曉娥說:“我也是受害者。”她透露,11月30日,事件曾有戲劇性變化。當日,教育部門告訴她:要辦獨立辦學資質,只差韋博總部撤銷虹口分校的證明書了。她立即趕到總部,當著眾加盟商的面,要求總部校長高衛宇開證明。當時,眾加盟商也一致要求總部協助她,但高衛宇并未答應,并堅持按合同規定的最后日期,要求余立即結束對虹口分校的經營。
加盟商 “我們同樣被侵權!”
昨夜,數位韋博加盟商致電本報,透露他們正在加緊協商,希望攜手以法律的手段,“停止韋博總部對加盟商名譽與利益的損害”。
他們認為,虹口分校關門事件發生后,韋博總部立即啟動了“危機公關”,頻頻發布諸如“加盟商的動機值得懷疑”、“韋博正在反思加盟制度”、“韋博將追究加盟商的責任”等言論,不僅推卸所有的責任,更“以詆毀其他加盟商的方式,樹立自己的形象”。
幾位加盟商認為,韋博總部的做法“混淆了視聽”,直接損害各加盟商的權益,他們動用法律手段“事出無奈”。
總部回應 不了解訴訟事宜
今天上午,記者致電韋博國際英語總部。負責媒體聯絡的沈小姐表示,韋博已注意到“部分學員起訴”的說法,但韋博調查后,發現虹口分校中,“并沒有那位姓袁的學員”,為此已與有關方面進行了交涉。至于余曉娥等人提出的訴訟事宜,她表示尚不了解。
截至發稿時,記者沒有聯絡上韋博總部的負責人。
【律師觀點】
關鍵是維護消費者利益
針對“韋博英語虹口分校關門事件”以及可能引起的訴訟,滬上法律界人士認為,加盟糾紛不能損害消費者利益。
“‘韋博事件’,是近年來諸多加盟糾紛的一個縮影。”新文匯律師事務所富敏榮律師表示,“加盟是一種經濟現象,如何規范經營,我國目前尚未專門立法,因此糾紛比較多。總部向加盟店提供品牌、字號,顧客實際上是沖著這些品牌、字號去消費的,他們不知道總部與分部的關系。可一旦出現糾紛,品牌、字號的提供者往往以分部加盟者是獨立法人為由,推卸責任。在‘韋博事件’中,很顯然總部應該對外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加盟商與總部的矛盾,不應當損害學員的利益。處理好賠償事宜后,總部可按照加盟協議追究加盟商的責任,如果加盟協議里沒有相關約定,則總部只能自己‘吃進’。”
富律師認為,在訴訟過程中法院應從維護消費者利益的角度出發,品牌、字號提供者除應退款外,還要處以懲罰性賠償,以此來規范加盟經營。而政府有關部門平時也要加強監管,如遇糾紛,應及時向消費者提供幫助。
【事件回放】
12月1日,韋博國際英語虹口分校突然關門,300余名學員前來上課時,吃了“閉門羹”。據傳,分校負責人已“卷款蒸發”。
12月6日,在媒體介入后,韋博總部負責人數次接受采訪,指責加盟商“未按協議履行”,稱“總部不得不向無資質者收回經營權,并表示要追究加盟商責任”。隨即,韋博總部推出針對學員的善后方案,得到多數學員同意。其后,韋博總部向媒體“反思加盟體制”,引發部分加盟商不滿。
●外語培訓市場“蛋糕”大,加強培訓機構的品牌管理規范十分重要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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